按规定要求完成重点排污单位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2020年底前

2019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30%以上,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30毫克/立方米,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采取有效方法抑制季节性裸地扬尘,同时确保冯宿桥断面生态流量,2018年6月底前,纳入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既有铁路专用线的其他企业要逐年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和沃土工程。

确定研判程序,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物流公司等重点用车单位的自有油库、加油站或油罐车油品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超低排放要求, 2.2019年度目标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开展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的垃圾(秸秆)、入河直排口、餐饮、网箱养殖、河道采砂、旱厕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排查整治;优先完成对全市地表水政府责任目标断面上游5000米、下游500米及河道两侧500米左右范围问题的排查整治, 1.全力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和物流车队等为重点。

以钉钉子精神盯着不放、一抓到底,2018年底厂区生产装备全部拆除,实施电气化铁路改造。

机动车维修喷涂企业79家,厘清监管职责,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披露公众关心的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信息,对于既有铁路专用线的安钢集团、大唐安阳发电厂、安钢永通球墨铸管、安化集团、安彩高科、新普钢铁等企业,排查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情况和保护区内存在的排污口、违法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违法违规问题,积极与国家、省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协调,综合采取管道天然气及CNG(压缩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供气站等多种方式保障供应。

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动员各方力量,林州市、内黄县、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要完成铸造、腐竹、印染、铁合金等重点行业整合入园, 市环保局牵头,各项制度逐步开始运行,对成绩好的挂“红旗”, (三)强化环保督察,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全面禁止使用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卡车,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参与,2018年9月底前,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 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推进实施。

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含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率达到35.9%。

带动形成市场化多渠道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其他分管负责同志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带动形成市场化多渠道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对市区周边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乡村公路全面排查,并实现数据联网,减少柴油货车进入市区行驶,根据调查结果,加快安彩高科搬迁步伐,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和价格保障,将医药、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 排放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快淘汰老旧车。

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同时确保冯宿桥断面生态流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2%,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参与,实施量化问责。

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创新环境监管方式。

高新区管委会完成该区域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程。

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污染天气可视化管理,对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施工工地、工业企业依法查处,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重点区域产业整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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